公司债务有效期是几年,法律有什么规定?

时间:2024-07-23 14:00:32 浏览:100

公司债务发生之后,需要对它进行偿还,但在公司亏损的时候,要能及时的将其偿还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很多人都会做不到,为此就希望能够有一个固定的偿还期限。那么,公司债务有效期是几年,法律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企业债务追讨期限是多久?超过期限还有效吗?

律师解答:

公司债务有效期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债务有效期是三年。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朱利明律师解析:

债务追偿权的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应当包括:

(一)在委托关系中,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保证人以自己的财产对主债权人进行清偿并使得主债务人免责,构成了必要费用之支出,当然有权对主债务人请求返还。具体包括:

1、保证人清偿的债权金额。作为受托人,保证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自己替债务人偿还的债务或其他免责行为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一般情况下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其他从债务。

2、保证人清偿之日起的法定利息。对于处理委托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受托人可以要求委托人偿还自支出之日起的利息,受托提供保证的保证人同样有权要求主债务人偿还其清偿额的利息,但利率应采用法定利率。

(二)未经委托而提供保证的,根据无因管理的原理,保证人的追偿应以主债务人所受利益为限,主债务人必须偿还必要费用。

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这里所指的必要费用主要包括:

1、管理人在管理事务中直接支出的费用。

2、管理人在事务管理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公司债与公司债务的区别

1、公司债是股份有限公司特有的概念,公司债务则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

2、公司债是股份有限公司与不特定人之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公司债务则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3、公司债是一种可转让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公司债务的转让则受合同法的限制。

4、公司债的偿还具有一律性,而公司债务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

5、公司债的形式为债券,公司债务则是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