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属于哪个市(甘肃省清水县历史沿革及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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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古称上邽,以“清泉四注”而得县名。清水县位于甘肃省东南部,天水市东北,陇山西南麓,渭河上游北部支流牛头河流域,属陇山山地向陇西黄土高原过渡地带。素有“陇右要冲,关西首障”之称。东邻陕西省陇县、宝鸡市陈仓区,南接天水市麦积区,西靠秦安县,北与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毗邻。清水历史悠久文化灿烂、资源丰富生态良好、产业发展特色鲜明、民生福祉持续增进。

历史沿革

夏商周时期,清水为邦戎、绵诸戎居住地。西周孝王时,嬴姓部落首领非子因养马有功,封为附庸(周制,其封地方圆不足50里),在此筑城,后称秦亭,是清水境内最早的城邑。之后,非子等以此为根据地,不断开拓疆土,发展壮大。周庄王九年(公元前688年),秦武公伐邽戎取其地,始置邽县,今清水县地大部分属之。秦惠公五年(公元前395年),秦灭绵诸戎,置绵诸道(治今县西南贾川乡林河村),并筑城以加强管理。辖域包括今县境西南以及北道区东北部,这是清水境内最早的建置,距今已有2400多年的历史。

秦统一全国后,实行郡县制,清水县地属陇西郡上邦县(原邽县)、绵诸道。西汉初,随着经济人口的发展,为巩固边防、扩充疆土,汉王朝于武帝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析上邽,在关陇要冲增置清水县、戎邑道(治今黄门乡)与陇县,至此,始有清水县名。县治在古城(今上邦乡李崖村附近)。《太平御览》引述“《三秦记》云:‘其坂九回,七日得越,上有清泉,四注而下。’下有县,因此而名。”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分陇西郡置天水郡,辖16县(道),其中清水县、绵诸道均属凉州刺史部天水郡。西汉末年,王莽改清水为识睦。王莽始建国二年(公元10年),公孙述于县治以西15里依山筑清水西城(址今红堡乡西城村)。东汉明帝永平十七年(公元74年),改清水县为貌坻聚,与绵诸道、戎邑道一起并入陇县。

三国初,魏复置清水县,废陇县入清水县。魏文帝黄初二年(221年),从天水郡分置广魏郡,辖4县,清水县属之。西晋时,清水属秦州略阳郡管辖。东晋十六国时,前赵、后赵、前秦、后秦、西秦、大夏、仇池等少数民族政权,先后把势力伸入清水境内。这些割据势力你争我夺,相互兼并,征战不已,给清水的社会生产造成很大破坏。晋安帝义熙六年(410年),夏王赫连勃勃攻陷清水城,将清水及略阳16000余户居民迁于大城(即夏都统万城,在今陕西省靖边县北)。北魏统一北方后,清水县仍属秦州略阳郡所辖。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八年(447年),在原戎邑道故地置安戎县,属略阳郡。北魏文成帝和平五年(464年),分略阳郡清水、伯阳(治今北道区伯阳乡)2县置清水郡驻清水,属秦州。西魏、北周继之。北周,废安戎县。

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废清水郡,改伯阳县为秦岭县,与清水县均属天水郡。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在清水置邦州,辖清水、秦岭两县,历3年废入秦州。唐太宗贞观十七年(643年),秦州大地震,震中在今清水县东白沙至山门一带,清水古城毁。“安史之乱”后,吐蕃乘虚而人。唐肃宗宝应元年(762年),吐蕃突破唐临洮防线,取秦、成、渭等州,清水亦被占据,古城废弃。唐德宗建中四年(783年)正月,陇右节度使张镒与吐蕃大相尚结赞盟于清水,暂息兵戈。不久,吐蕃背盟,复据清水。唐宣宗大中二年(848年),凤翔节度使崔珙破吐蕃收复清水,隶凤翔府。因老城久废,移县治于牛头河南人口稠密处(即今城址)大中三年(849年),复属秦州天水郡中都督府。五代时清水虽自前蜀经后唐至周,名为陇右道秦州府所辖,实自后唐明宗长兴三年(932年)复为吐蕃占据,县治迁至上邽城(今天水市秦城区)。

北宋太祖建隆二年(961年),秦州入宋,清水县属陕西路〔宋仁宗庆历元年(1041年)改称秦凤路〕秦州。此时,清水境内吐蕃已为汉族同化,但秦州羌(即吐蕃“生户”)仍频繁寇掠清水。为此,北宋王朝在清水相继置直属秦州的床穰、冶坊、静戎等寨堡以及太平监,屯兵防守。宋太宗太平兴国初年,县治从上邽城迁回。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1016年),秦州都部署曹玮出奇兵破吐蕃李遵立部于三都谷,基本结束了吐蕃对秦州及清水一带的扰掠。此后,曹玮督军民在境内大修堡寨,并筑清水城(即今城址),以拱卫秦州。这些城堡在后来抵御西夏的人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清水县隶秦凤路凤翔府秦州,领弓门、冶坊、床穰、宁远等29堡。宋徽宗崇宁年间(1102年—1110年),清水县、太平监和弓门、静戎两寨以及床穰、冶坊2堡均属秦州。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年),金将兀术越陇山西进,破清水城,继而攻陷秦州。此后,宋将吴玠曾一度收复秦州,但金仍据清水。建炎四年(1130年),金升冶坊堡为县(治今黄门乡王店村),与清水县均属凤翔路西宁州。金宜宗贞祐三年(1215年),清水、冶坊两县以及床穰、静戎2镇均隶属凤翔府秦州。金哀宗正大四年(1127年),元太祖铁木真(成吉思汗)率部越六盘山到达清水县西江畔(今牛头河),病逝于萨里川(今红堡川)行宫内。

元代清水县归陕西行中书省巩昌总帅府秦州。元世祖至元七年(1270年),废冶坊县入清水县。明太祖洪武二年(1939年),徐达率兵度陇,元清水县令铁木罕巴北窜,在马跑泉被明军捕杀。洪武四年(1371年),知县刘德以宋城址重筑清水城。洪武九年(1376年),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清水县属陕西布政司巩昌府秦州。明朝末年,阶级矛盾激化,陕北、陇东饥民相继揭竿而起,反抗明朝的统治,先后有数路农民军蜂拥而入清水,给地方统治者以沉重的打击。明思宗崇祯十六年(1643年),清水县归闯王义军。清世祖顺治二年(1645年),清军征秦陇,大顺知县丁图昌附清。清圣祖康熙三年(1664年),清水县属陕西省右布政使司巩昌府秦州。康熙七年(1668年),改属甘肃布政使司。清世宗雍正七年(1729年),升秦州为直隶州,清水属之。

民国初年,废秦州设置渭川道,清水为其所辖。民国16年(1927年),改渭川道为渭川行政公署,清水属之。民国38年(1949年)7月31日,清水解放。8月7日,清水县人民政府成立,属陕甘宁边区政府天水分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清水县属甘肃省天水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此后,与天水县(今天水市北道区)、秦安县多次调整边界。于1961年12月第二次与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分置后,县境北界、南界均向南推移,西界西移,辖域由民国时的菊叶形变为东西长方形,县治居县境中心。1985年7月,天水撤地设市,实行市管县体制,清水县归天水市管辖至今。

行政区划

民国初,沿用清末地方建制,全县划为3路52地方。东路辖26个地方,称快班路分,包括今县东的百家、秦亭、山门、白沙等乡,上邦乡东南部及张家川县的恭门、阎家等乡。北路辖17个地方,为壮班路分,包括今黄门、新城2乡,上邦乡北部及张家川县张家川、胡川、刘堡等乡(镇)。西路属9个地方,为皂班路分,包括今红堡、白驼、玉屏、松树、王河等乡,小泉乡北部、上邦乡西部及张家川县大阳等乡。

民国7年(1918)设保卫民团,划52地方为中、东、西、南、北5个团防区,地方一切事务由团总办理。16年(1927)3月,撤销52地方,实行区村制。其政区以原中防区为第一区,辖44村;东防区为第二区,辖16村;西防区为第三区,辖31村;南防区为第四区,辖29村;北防区为第五区,辖28村。全县共设5区148村。18年(1929),区辖村改为联村制,改城镇村为街,团防公所改为区公所。23年(1934)12月,区、村建制撤销,实行保甲制,改区公所为乡(镇)公所。以旧有5防区区域为基础,设2镇(上邦、张家川)3乡(恭门、白驼、白沙)。26年(1937)11月,改乡(镇)公所为区公署。并白沙乡于上邽镇为第一区,白驼乡为第二区,恭门乡为第三区,张川镇为第四区。4区署所属保甲分编为19联保,各联保照地域划分,保数不等。29年(1940)8月,撤销区署,将19联保改为19乡(镇),设乡(镇)公所。改编后,全县共设9镇10乡,2.2万户,11.62万人。9镇10乡中,上邽镇辖12保,白沙镇辖7保,白驼镇辖9保,松树镇辖8保,旧城镇辖6保,百家镇辖7保,床穰乡辖7保,王河乡辖8保,龙山乡辖7保,嘉裕乡辖6保。

民国38年(1949)8月7日,清水县人民政府成立。1949至1950年,废除保甲制,建立区、乡、村基层人民政权。全县始设6区2镇48乡,212个行政村,882个自然村。包括1950年5月从天水县(今北道区)划归清水的阳坪里、骆驼巷、李家那坡、双窑儿、芦家窑、支家庄、杨家庄、林儿屲、郭家上湾、郭家塄、鲁家沟、赵家沟、孙家园、马儿湾、化岭下、大湾里、大地里、麦牛沟等18个自然村,10月从天水县划归的店子、苏家河、谢家庄、张家庄、雀背里、石崖坪、后窑、观音殿、柏树、南家铺、张家湾、窑院子、新窑庄、草川铺、磨沟、韩家河、段家山、九龙山、陈家湾、白崖子、磨儿沟、王家庄、火石沟、申家南山、安家湾、冯家山、蔡家山、史家峡、碾子湾、窝坨、黑煤沟、刘家山、小庄、蔡家庄、邓家庄、教化沟、梨家山、土盆里、松林子、南家庄、张家湾、邓家窑、蔡家河、爷殿下、杨家庄、腰林、杨家山、坳坪里、谢家山、冯家里、碓窝子山、段家庄子、二十铺、高桥河、阎家背湾、罗家庄、大地下、马路子沟等58个自然村,从秦安划归的红家屲、戴王家2个自然村。

1952年9月,增置宣化、黄门、草川、山门4区。1953年7月6日,张家川回族自治区成立,清水北部张川、木河、宣化、恭门4区26乡(镇)划归张家川回族自治区。经调整,全县设6区1镇29乡。

1954年3月,将天水县所属新化、远门两区的林河、义门、山皇、村阳、麦峪、安乐、金集、东风、黄石、积福、青莲、夜明、土门、义和、太平、军李等16乡划归清水;此外还从天水县划人社棠乡的甘涝池、丁环岭、新窑庄、刘家湾,柏林乡的寺下河、南家寺、王家湾、旧水泉、米家湾、沙地渠、三佛里、尚家嘴、尹道寺、丰台、北崖,渭滩乡的王家窑、杨家沟、平道、杨家湾、张家沟、崔家窑、狮子坪、吴家湾、马连岘,元龙乡的土寨子、谢家沟、地湾,陇东乡的陈家窑、田家湾、张家下面、下坪头、邱寺、建沟、赵窑、朱湾、阳屲、赵峡、白山、庙湾、崖底下、前湾、石李、梁庄、朱河、李湾、刘湾、朱家庄、王家庄、党家庄、旧窑上,葡萄乡的玄头、银科下、草滩、大杨嘴、两流水、五马河、黑潭下、黄家庄、杨家山、大窑里、林畔下、马家西沟、大滩子、刘家西沟、王家寺、史家沟、郝家沟、张家沟、油子沟、松林下、梁家坡、观音殿、窑庄、小湾里、崖底下、稍头、吊山、吊山堡子、下石崖、郭家塄、芦子滩、白杨树、花椽子、高家山、金柳滩、白家沟等86个自然村。经调整,全县设8区1镇67乡。

1955年,应农村合作化要求,缩区并乡。撤并上邽、白沙、远门3区乡,设直属乡。区划调整为5区1镇36乡。

1958年9月下旬,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实行政社合一体制。12月20日,清水县和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合并,置清水回族自治县,县人民委员会驻原清水县城。1959年初,全县设13个人民公社,54个管理区,331个生产队。包括原张家川县的7个人民公社,28个管理区。同年5月,改管理区为生产大队。

1961年12月15日,清水回族自治县撤销,恢复清水县和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以合并前的原清水县行政区域为清水县的行政区域。将原属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的黄梁、蒲魏、白沟、草滩、大陆、阳窑、盘龙、麻池、秦磨、站沟、寨子、张庙、全庄、三友14个生产大队划归清水县,原属清水县的傅堡、朝阳、后川3个生产大队划归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同时,划小社队规模。至1963年3月,全县有城关、化川、和平、白沙、温泉、马沟、河北、小泉、太阳、红堡、蔡湾、旺兴、百家、盘龙、柳林、秦亭、山门、关山、郭川、田川、刘川、贾川、高川、金集、杨郝、水清、尧店、新义、土门、玉屏、化岭、白驼、王河、元柳、松树、远门、王付、梨林、长谷、黄门、冶坊、大陆、新城、兴坪、草川、坪道、赵硖、丰望、红湾49个公社,486个生产大队,1520个生产队。

1965年6月压缩公社数量后,全县辖21个公社297个生产大队。1982年7月,在王河公社增设后坪大队,太阳、柳林、草川公社分别更名太坪、秦亭、草川铺公社。区划为21个公社,298个生产大队,1525个生产队。

1983年12月撤销人民公社建制,恢复乡(镇)、村体制。原城关公社改为永清镇,辖1居委会、5村委会;增设上邽乡,辖12村委会。1986年11月,增设小泉、玉屏2乡。小泉乡辖太坪、丰望、金集3乡划出的6村;玉屏乡辖白驼乡划出的8村。在永清镇设东关、西关、城北、城南4个居委会,分白驼乡永安村增上邹家行政村。全县行政区划为1镇23乡、299个村委会、4个居委会。1989年10月,将33个村委会划小,分设67个村委会,增34个。白驼乡增石沟、盘道、罗家;王河乡增成寺、樊家;玉屏乡增张马、西沟;松树乡增前湾、上曹、史峡、洪王;远门乡增刘寨、陈新;红堡乡增余川、刘沟;黄门乡增陈王、刘山、黄湾;土门乡增张上;陇东乡增梁庄;上邦乡增西李沟、五里铺;小泉乡增徐家、毕家;秦亭乡增赵窑;金集乡增杨沟、孙曹、杨山;草川铺乡增南寺、教化、下窑、段山、谢山、火石。至1990年,全县设1镇23乡、333个行政村、4个居委会。

2004年全县设3镇21乡、344个行政村、4个居民委员会,总人口30.92万人,有汉族、回族、藏族、白族、朝鲜族、土家族等8个民族。

2015年11月,根据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天水市秦州区齐寿乡等22个乡镇的批复》精神,经县政府研究,撤销黄门乡、郭川乡、王河乡,改设黄门镇、郭川镇、王河镇,镇政府驻地及行政区域管辖范围不变。

2017年1月,甘肃省民政厅研究同意,清水县松树乡、土门乡、草川铺乡、陇东乡、远门乡改为松树镇、土门镇、草川铺镇、陇东镇、远门镇。年底全县有18个乡(镇),260个行政村、4个社区,1118个村民小组。

2018年,清水县有15个镇、3个乡。县委、县政府驻永清镇。

2023年 全县辖15镇3乡,260个行政村、7个社区。总面积2012平方公里,县城建成区面积10平方公里。总人口33.72万,其中农业人口29.4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