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喷淋头安装规范要求(消防喷淋的设计施工要求)
关于消防喷淋设计规范和专业较多,对常用的设计施工验收等,进行了收集和总结。
一、基本概念
1、系统分类: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从喷头的开启形式可分为闭式喷头系统和开式喷头系统;从报警阀的形式可分为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和雨淋系统等;从对保护对象的功能又可分为暴露防护型(水幕或冷却等)和控灭火型;从喷头型式又可分为普通型喷头和洒水型喷头、大水滴型喷头和ESFR型喷头等,还可分为泡沫系统和泡沫喷淋联用系统等,根据功能不同可以分为人工控制和自动控制两种形式。
2、闭式消防喷淋系统:平时屋顶消防水箱装满水,当发生火灾时喷头在温度达到一定温度后(一般是68°C)喷头镀铬融化,管内的水在消防水箱水压的作用下自动喷出,这时湿式报警阀自动打开,阀内的压力开关自动打开,而这个压力开关有根信号线和消防泵连锁,泵就自动启动了。然后喷淋泵把水池的水通过管道提供到管网,整个消防系统开始工作。
3、开式消防喷淋系统:系统装有烟感探头对烟气进行侦测,当烟气达到一定浓度时,感烟探头报警,经主机确认后反馈到声光报警器动作,发出声音或闪烁灯光警告人们,并联动防排烟风机启动,开始排烟,同时打开雨淋阀的电磁阀,在联动喷淋泵,开式喷头直接喷水。
二、相关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4.1.3 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套丝扣时破坏的镀锌层表面及外露螺纹部分应做防腐处理;管径大于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用法兰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镀锌钢管与法兰的焊接处应二次镀锌。
《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GB50084)
7.1.2 直立型、下垂型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的布置,包括同一根配水支管上喷头的间距及相邻配水支管的间距,应根据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洒水喷头类型和工作压力确定,并不应大于表7.1.2的规定,且不应小于1.8m。
注:1 设置单排洒水喷头的闭式系统,其洒水喷头间距应按地面不留漏喷空白点确定。
2 严重危险级或仓库危险级场所宜采用流量系数大于80的洒水喷头。
7.1.3 边墙型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与间距,应符合表7.1.3的规定:
注:1 两排相对洒水喷头应交错布置;
2 室内跨度大于两排相对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时,应在两排相对喷头中间增设一排喷头。
7.1.6 除吊顶型洒水喷头及吊顶下设置的洒水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和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应为75mm~150mm,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在梁或其他障碍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洒水喷头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同时溅水盘与梁等障碍物底面的垂直距离应为25mm~100mm。
2 当在梁间布置洒水喷头时,洒水喷头与梁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7.2.1条的规定。确有困难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550mm。梁间布置的洒水喷头,溅水盘与顶板距离达到550mm仍不能符合本规范第7.2.1条的规定时,应在梁底面的下方增设洒水喷头。
3 密肋梁板下方的洒水喷头,溅水盘与密肋梁板底面的垂直距离应为25mm~100mm。
4 无吊顶的梁间洒水喷头布置可采用不等距方式,但喷水强度仍应符合本规范表5.0.1、表5.0.2和表5.0.4-1~表5.0.4-5的要求
7.1.7 除吊顶型洒水喷头及吊顶下设置的洒水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特殊应用喷头和家用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应符合表7.1.7的规定。
说明:规定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目的是使喷头热敏元件处于“易于接触热气流”的最佳位置。溅水盘距离顶板太近不易安装维护,且洒水易受影响;太远则升温较慢,甚至不能接触到热烟气流,使喷头不能及时开放。吊顶型喷头和吊顶下安装的喷头,其安装位置不存在远离热烟气流的现象,故不受此项规定的限制
直立或下垂型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和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
吊顶下喷头安装示意图
7.2.1 直立型、下垂型喷头与梁、通风管道等障碍物的距离(图7.2.1)宜符合表7.2.1的规定。
1-顶板;2-直立型喷头;3-梁(或通风管道)
7.2.3 当梁、通风管道、成排布置的管道、桥架等障碍物的宽度大于1.2m时,其下方应增设喷头(图7.2.3);采用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和特殊应用喷头的场所,当障碍物宽度大于0.6m时,其下方应增设喷头。
1-顶板;2-直立型喷头;3-下垂型喷头;4-成排布置的管道(或梁、通风管道、桥架等)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
5.2.8 当喷头溅水盘高于附近梁底或高于宽度小于1.2m的通风管道、排管、桥架腹面时,喷头溅水盘高于梁底、通风管道、排管、桥架腹面的最大垂直距离应符合表5.2.8-1~表5.2.8-9的规定。
5.2.9 当梁、通风管道、排管、桥架宽度大于1.2m时,增设的喷头应安装在其腹面以下部位。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
三、喷淋头
1、消防喷淋头分为下垂型洒水喷头、直立型洒水喷头、普通型洒水喷头、边墙型洒水喷头等。
2、隐蔽式喷淋头:隐蔽式喷淋适用于高档酒店、住宅、剧院等需要保证天花平整整洁效果的地方;隐蔽式喷淋的盖子是用易熔金属焊接在螺纹上的,熔化点是57度,因此在发生火灾时,温度上升先使盖子脱落,温度再上升至68度时(一般的喷淋头),玻璃管爆裂,水流喷出;隐蔽式喷头最忌讳的是盖子上沾上涂料和油漆,这样的话会引起动作失灵。
四、喷淋头安装与装修要求
1、喷头安装前应与精装天花吊顶布置图对照,优化喷头安装点位,防止与烟感、灯具、喇叭等装置冲突,喷头应居中安装(与装饰吊顶排版配合),与灯具、烟感、风口、等成行成线。
2、明确精装吊顶面基准线和标高线,在龙骨调整定位后,测量喷头短管的长度并安装,防止短管过长或过短。
3、喷头臂(单、双)应统一纵向或横向安装。
4、喷头装饰盖、罩应紧贴吊顶。
5、大空间成排喷头安装成行成线。
6、天花吊顶喷头开孔由精装施工单位负责。
五、喷淋安装讲解细则
1、直立型喷头安装距楼板顶部距离为规范要求为75mm-150mm。
2、有吊顶的下垂型喷头安装喷头根部应与吊顶平齐,为避免定位不准,可在吊顶龙骨标高确定后再安装下喷支管;下喷头与三通之间的短管长度不宜超过150mm。
3、边墙型喷头安装离墙距离为50-100mm。
4、无吊顶时设置上喷头;有吊顶时设置下喷头,当吊顶上方闷顶的净空高度超过800mm,且其内部有可燃物时,要求设置上喷头;喷头在系统冲洗试压合格后安装。
5、当喷淋支管高度大于1000mm时,应设横向加强支架。
6、当不确定装修方案是否有吊顶时可预留三通口,丝堵封堵。
7、喷淋管道末端应采用梯形防晃支架。
8、末端支架与喷头之间的距离为400mm。
9、当梁、通风管道、排管、桥架宽度大于1.2m时,增设的喷头应安装在其腹面以下部位。
10、风管下喷头吊架应采取管道延长至风管另外一端边缘,并在延伸管道末端设置吊架。
11、喷淋管道安装应主管在下。
12、喷淋管支管在主管上方,朝主管方向形成坡度,便于系统维护泄水。
13、丝口应该外露2-3丝,在加工丝口过程中要把控好丝口的切削深度。
14、消防管道套丝通常以管道上紧后露2~3道丝为佳。
15、喷淋支架的间距应该不大于3.6米。
16、喷头处设置的支架距离喷头不小于300mm且不大于750mm。
17、喷淋管道末端,应使用镀锌束接加堵头,不应使用管帽。
侧喷应安装在支管的下方。
18、地下室消防管道、给水管道、桥架穿越伸缩缝应做补偿措施。
19、消防管道安装在同一垂直位置的电缆桥架下方,或安装在走道的另一侧。
20、管道穿墙、穿地面要设置穿墙套管。
21、支架按标准刷油漆做防腐。